12月28日晚,“海右”博士生学术论坛在必赢官方网站入口逸夫法学楼一楼会议室如期举行,讲座题目是“司法裁判视野中的‘祭奠权’:性质、行使与保护模式----兼论新型权利的保护模式”,主讲人为必赢官方网站入口2015级博士研究生瞿灵敏,主持人为必赢官方网站入口2015级硕士研究生李盖,点评嘉宾为必赢官方网站入口副教授刘加良。
瞿灵敏主要研究方向为民法基础理论、侵权法、人格权法、案例指导制度。曾在《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东方法学》、《民商法论丛》、《交大法学》、《西南政法大学学报》、《财经法学》等刊物发表学术论文十余篇。硕士至今应邀参见全国性学术会议、博士生论坛十余次,曾获第九届中国法学青年论坛优秀奖、第十届中国法学家论坛优秀奖等。
本次讲座瞿灵敏首先介绍了“祭奠权”的研究背景及方法,提出祭奠纠纷进入司法裁判视野的主要原因有两点:一是传统纠纷解决机制式微,国家司法权被迫介入传统纠纷解决机制的“空地”;二是权利话语的普及促进了权利意识的觉醒,祭奠被作为一种权利出现在司法裁判的视野;
其次,阐述了祭奠权的法律属性:祭奠权属于法定权利之外的新型权利;现行立法并没有采用利益和权利相区分的保护模式,祭奠权的司法属性并不会因为其属于权利而升格,也不因其属于利益而降格。祭奠权属于具有身份特征的人格权,瞿灵敏在此反驳了祭奠权属于身份权的观点,并从四个角度阐述了对祭奠权属于人格权的证成;
第三,介绍了祭奠权的主体范围和权利顺位:祭奠权的确立原则是可预见性原则,确保法益保护和个人行动自由之间保持平衡的状态;祭奠权行使的顺位问题,瞿灵敏提出了以亲等为依据构建祭奠权行使的顺位的观点,其优势在于既符合中国传统的“五服”制度,又将近亲属之外的权利主体纳入权利顺位之中。
第四,阐明了现行法秩序下祭奠权的法律保护模式:一是通过《民法通则》第七条“公序良俗”的保护;二是通过侵权法一般条款进行保护;三是通过精神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1条第2款进行保护;紧接着论述了新型权利的法律保护模式,瞿灵敏提出新型权利和法定权利不可能受到同等的保护。对原有法定权利应侧重于力度,对新型权利应侧重于密度。
在评论环节,刘加良首先肯定了瞿灵敏文章所选题目所具有的现实价值,其次对文章的进一步完善提出了建议。在之后的提问环节,同学们踊跃发言,瞿灵敏对问题进行了一一回答。整场论坛学术氛围浓厚,在全体师生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
(文/张超君)